依本院教師研究績優獎審查暨推薦要點第三點,作業時程如后,敬請老師踴躍參加並依時程辦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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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(每年) |
作業 |
負責人員/單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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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初 |
教師填妥「教師研究績優獎申請表」(如附件)後,與應附之資料送至所屬單位 |
本院專任教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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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中 |
各系召開系務會議進行第一次審查與推薦人選 |
本院各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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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底 |
各系獎推薦人名單、申請表以及應附之資料送至學院 |
本院各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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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初 |
召開院務會議進行第二次審查與推薦人選 |
本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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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5日前 |
提送推薦名單至研究發展處 |
本院 |
